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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理论研究

大谱师:区域史研究与族谱、方志等史料价值问

王玉亮1,艾 静2

摘 要:区域史研究的区域范围直接决定着研究所采用的史学理论与史学研究方法,同时也直接决定着史料文献的选取。族谱、方志等文献资料在区域史研究中具有补充正史记载不足、佐证正史研究的重要价值,是研究地方区域史、普通民众日常生活史的基本资料。然而,族谱、方志等资料并非完全可信,需要参详考据,在使用中还应符合宏观历史背景,并以正史文献为基本依据。

关键词:区域史;族谱;方志;明代移民

区域史研究的史学理论与方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从某个方面来说,研究区域范围的大小不同,所涉理论与方法不同,如宏观史学、中观史学和微观史学。华北区域灾害史研究就不能离开宏观史学,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头乡的历史变迁就应以微观史学理论和方法作指导。因此,区域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与区域范围的选择直接相关,文献资料的择取也是如此。方志、族谱类资料适用于较小地域范围的区域史或地方史研究,如省、府、州、县、村镇。然而,这类资料在史学研究中的可信度一直遭受怀疑,其价值也未得到正面充分肯定。

一、杂谈当前区域史研究

历史研究是研究以时间为经、以空间为纬的人类社会,是时空结合背景下动态的人类发展。但是,以往多数研究习于将纵向的时间轴作为核心和主线,而空间纬度只是提供研究社会场景。在两者关系上,以时间为主,以空间为辅,注重发展脉络、前因后果。那么,区域史研究使人们再次重视空间纬度的价值,使空间纬度回到其应有的地位。区域史研究的地位、价值和意义怎么强调也不过分,它本来就是全局史、整体史的有机组成部分,又与通史、断代史相辅相成、互相佐证。

“近年来,从研究地域范围看,史学研究呈现出两个趋势:一是区域史研究不断走向兴盛,二是全球史研究迅速兴起。”[1]区域史的概念和范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区域史与全球史的关系也已为学界公认,本文都不作专门探讨,只是谈谈区域史研究中“区域”的划分与选择。当前来看,有全球史视野下的区域史,如东亚史、中东史、欧洲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历史①;有传统意义下的区域史,分两类,一类是英国史、法国史等,另一类是河北地方史、闽南地方研究等;还有就是比较冷门的流域史、府县地方史、村镇史。因此区域史的视野和定位是非常开放的。以国内区域史未来研究前景来看,可以按行政区划,一市、一县、一乡、一镇、一村,近同于地方史;可以按类型划分,如自然区域、经济区域、人文区域;也可以跨界跨行政区域,如永定河流域史,地跨山西、内蒙、北京、河北、天津,滦史流域史,地跨承德、唐山几个地市和县;还可以跨自然、经济、人文区域,如长城地带考古学文化的研究。总之,可以依研究的视野、立足点和研究内容而定。当然,“比较严格意义的区域史”,应是指“内在联系紧密的、具有明显同一性的独特区域”[2],不是随意划定的。

但是,区域史研究还要避免碎片化,即过于强调某一区域的异质性、独特性,忽视与其它区域的同质性。“同质性注重某个区域与其他区域的相同之处,这样可以保证以这个区域为基础进行延展性研究,形成‘以点带面'的效果;异质性注重某一区域与其他区域的相异之处,这样可以使这个区域呈现一定的特殊性,这也是学术研究的必然追求。”[1]例如在明清时期府县制度研究中,承德府县设置和演变的社会历史背景,其军政地位、民族关系,都与同期其它地方府县不同。然而,又应该在整个府县制度的视野下,在同质性的平台上探究其异质性,才能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森林”。

二、族谱、方志在区域史研究中的价值

以往正史,无论是纪传体还是编年体等,基本是从国家层面出发,涉及到地方问题,不仅资料较少,而且往往止于府县。因此,若研究府县及更底层社会,往往难以依据正史记载,只能广猎地方文献,如方志、族谱、碑刻等。这就使这类史料具有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确切来说,族谱、方志、碑刻等具有与正史互补、互证的作用。举例来说,从京南明代移民区域的方志和族谱梳理中,发现了《明史》《明实录》《明会典》等几种正史没有记载的现象:一是“族谱不过明”。遍访京南各地,在移民后代中根本找不到明朝建立之前的族谱。陈玲在其《从北京地区出土墓志看明代北京的移民情况》一文中,例举了大量洪武时期卫所移民、代役或继职移民、山后移民、富户移民和永乐朝的文武百官及吏员移民、因军功封官北京或因才能入仕北京等各类移民的墓志铭,即使铭文中有明朝之前先祖及籍贯的粗略记载,而其始祖最早也只能追记到洪武初年。[3]献县纪晓岚纪氏宗族最早也只追溯到永乐初年,而其始祖是以永乐御前钦差赐赠三品自应天府北迁的,如此大族为何不祖述明代以前?二是定居京南的第一代移民为族谱上的移民始祖。如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西码头陈氏,为陈静带着四个儿子北迁,但分居在黄骅的始祖是陈静长子陈伯仁、文安的始祖是陈静次子陈伯义(另外两子不可考),献县纪氏也是如此。从目前发现的族谱、碑刻、墓志来看,也很有可能官府只允许从第一代定居的移民作为始祖创修族谱。三是“同姓不得同处一地”。即第一代移民中的成年兄弟不能居住在同一村落甚至同一县域。河北省沧州黄骅市大科牛村族谱记载,“始祖父讳静……始祖兄弟而同来者有伯仁、伯义、伯礼……”。伯仁一支定居在黄骅,伯义一支定居在文安,分属两地。再如纪氏三兄弟分别北迁至今天津市静海县纪家庄(纪福为一世祖)、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景城(纪禄为一世祖,纪晓岚的一世祖)、廊坊市文安县纪屯(纪寿为一世祖),兄弟三人分别为各支的一世祖,各支族谱也只追溯到这一代。这些现象和原因都未记载于正史,但却恰恰可以反映出明初对移民控制的严密,尤其是明成祖朱棣时的高压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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