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学理论研究

中共党史研究如何创新由邓子恢与中国农村变革

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1期正三::亘王中共党史研究如何创新由《邓子恢与中国农村变革》引发的思考周一-7-笔者没有专门研究过邓子恢,但因为长期进行中共党史史学史及党史学理论研究,对党史界的一些重要学术著作特别关注。顷见蒋伯英《邓子恢与中国农村变革》(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一下子被该书新的史料、新的观点和新的内容所吸引,并将此书与以前出版的有关邓子恢的论著作了一些比较研究,深感此书是颇有新意的一本著作,由此引发了对中共党史研究如何创新的思考。创新就学术研究来说,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课题,写前人没有写过的书、文章。也就是说学术研究要具有首创性和创作性,论著的材料和观点并不是简单的引述和解释,而是经过自己独立思考与研究,进行创造性的劳动,产生的第一性研究成果。、中共党史学科如何创新?大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创造和运用新理论;发明和运用新方法;发现和使用新资料;构建新体系;开辟新领域;采取新视角;提出新观点;研究、解决新问题等。大凡以上诸“新”,至少具备其一,就有新意,有创新。创新越多,学术价值越高。就《3口子恢与中国农村变革》(以下简称《农村变革》)来说,其新意首先在视角新。据我所知,同类选题此前大概已出版了以下一些书:蒋伯英《Z口子恢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蒋伯英等《邓子恢》(收入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中共党史人物传》第7卷);刘贤俊等《邓子恢》(收入《历届副总理小传》,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李家祥侣口子恢经济思想研究》(青海人民出版杜1993年版);《邓子恢传》编委会《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南云《农民知己邓子恢》(福建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邓子恢》(摄影集,中央文献出版杜2001年版)等。以上这些书,虽然也涉及“农村变革”,但不是专门研究、论述邓子恢与中国农村变革的。如果再写一本《邓子恢传》或与传记类似的书,从题目、视角来说就没有新意。而“邓子恢与中国农村变革”,是一个没有人写过的题目。邓子恢的“三农”思想与实践也没有人系统地整理、研究过,所以这是一个颇有新意的题目。这个题目不仅有新意,而且抓住了邓子恢对中国革命、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最重要贡献的特点——为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理论与实践作出重大探索与成就的杰出代表。这对于研究邓子恢来说是极为重要、极有价值的一个视角。历史研究,是一种跨越时空的认识活动。研究者一般不可能直接与前人对话,更不可能直接参与前人的活动,而只能依据前人遗留下来的实物和文献资料,依据对历史资料的挖掘、整理、分析,展开个面深入的研究,来论证和阐释历史、重现历史。因此,能不能充分占有历史资料,占有的历史资料价值如何,就成为评价历史研究成果学术品位的关键。历史资料价值的最重要体现是“信”和“新”。以下笔者着重谈一谈“新”的问题。新,就是史学著作有没有充分运用新资料,有多少新资料。历史研究的新资料大致有以下几个部分:(1)没有发表过的档案资料。包括国家档案馆收藏的国家档案及私家收藏的私人档案。(2)作者本人或他人调查研究所得的没有发表过的资料。(3)已发表但尚未被研究、采用过的原始资料。中共党史研究如报刊资料、回忆资料、统计资料等。(4)已整理出版但尚未被研究、采用过的档案资料。(5)没有发表过的图片资料。(6)已发表过的但尚未被研究、采用过的原始图片资料。以上是就文献资料而言。此外还有实物资料,即未被研究利用和新发现的实物资料。《农村变革》转引了绸口子恢传》等专著中已使用过的部分资料,但是,《农村变革》也采用了大量其他有关专著中没有的资料。(一)先看《农村变革》中关于邓子恢的言论及相关新资料1.采用已经整理发表而尚未被采用过的档案资料。这方面的资料有中央档案馆、福建省档案馆编印的《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中的档案资料,例如《闽西工作报告》(1929年8月22日)、《中共闽西特委报告》(]929年8月28日)等;还有刊载于中央文献研究室《党的文献》公布的档案,例如邓子恢《适当扩大小自由,不会变资本主义》(1962年5月9日)等。此外,还充分征引了《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下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版)、《淮北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和《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各期刊载的邓子恢言论与其他相关的文献资料等等。2.采用历史上曾经发表而尚未被采用过的文献资料。这一类资料刊载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报刊上,主要的有:(1)抗日战争时期淮北区党委主办的《拂晓》杂志、华中分局主办的《华中通讯》。邓子恢在这些报刊发表的文章有《从石塘区斗争来检讨我们的斗争策略》(1946年4月),《陈圩乡在调整土地关系中如何巩固了中贫农的团结》的按语(1946午7月),《整风轮训队时事讨论总结报告》(1943年10月),等等。(2)邓子恢在中原局和主持中南局工作时期发表在《开封日报》、《长江日报》的文章,如《致开封日报信》(1949年5月25日),《关于中南军政委员会成立半年来工作报告》(1950年9月17日),《在中南军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1951年12月13日)等。(3)邓子恢在中央农村工作部时期在《中国农报》、《人民日报》、《中国青年》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例如《农村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1953年7月2日),《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与指导原则——在青年团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54年7月15日),《关于农村工作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发言》(1954年9月23日),《动员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年为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而斗争》(《中国农报》1954年7期),《中国农业走上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争取持久和平、争取人民民主》1954年9月第37期),等等。3.书中采用了大量尚未发表的关于邓子恢的档案资料。这部分资料大多是邓子恢的讲话记录稿和书面报告,是十分珍贵的原始资料。例如:《关于目前形势下坚持华中的方针和任务的报告》(刘瑞龙记录稿,1945年11月),《关于贯彻华中第一次群众工作会议的指示》(1946年3月15日),《致谭震林电——土地改革中的方式问题》(1946年5月]8日),《邓子恢同志传达七届三中全会的决议》(记录稿,1950年7月10日),《在中共福建省第二次代表会议上的报告》(记录稿,1953年11月2—3日),《在农村工作部讨论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时的发言》(记录稿,1955年8月8日),《给毛主席并报中央的报告》(1956年12月22日),《给叶飞同志转福建省委并报中央的报告》(1956年10月25日),《在中央党校关于农业工作问题的报告》(记录稿,1957年6月14日),甥p老在龙岩地、县、公社干部会上关于“大包干”问题的报告》(1961年11月7日),《给中央主席并报福建省委、华东局的报告》(1961年12月10日),《在军委后勤部干部会上的报告(摘要)》(1962年5月31日),在中共中央党校《关于农业问题的报告》(记录稿,1962年7月9日、11日),邓子恢、毛泽东1962年8月《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核心小组的讲话》(记录稿)等。以上大量原始的言论资料是《邓子恢文集》中没有的,1996年版《邓子恢传》也大多没有采用过,(二)再看《农村变革》中非邓子恢言论的新资料1.书中采用已经发表但尚未被采用的报刊资2006年第]期·125·料与其他文献资料。这些资料虽然不是邓子恢的言论,却与邓子恢的思想行为密切相关。例如:《中央土地人民委员部训令第一号——为深入土地斗争,彻底没收地主阶级财产》(《红色中华》第47期,1933年1月14日),《收集粮食突击运动总结》(《红色中华》第169期,1934年3月31日),王文长《陈圩乡在调整土地关系中如何巩固了中贫农的团结》(1946年7月20日,《华中通讯》第5期,1946年7月),《关于华中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一组报道》(《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第七辑),《毛泽东、邓小平关于根据地工作的来往文电选载》(《竞的文献》1994年第4期),杜润生《当前土地改革指导中的几个问题》(《长江日报》1950年12月3日),《纠正和平分田思想,放手发动群众!》(《长江日报》1950年12月8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1953午6月15日,《党的文献》2003年第4期)。2.书中采用了大量尚未发表的档案资料。这部分资料虽然也不是邓子恢的言论,却为邓子恢的思想行为提供了不可缺少的佐证。而且因为是档案文献,所以尤为珍贵。例如:李六如《各苏区土地问题——在延安杨家岭学习会上的报告》(1944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工会法草案》(1930年3月25日),《中共闽西特委通告(第三十一号)——关于组织雇农工会问题》(1930年7月12日),《中共闽西特委关于剪刀差问题演讲大纲》(1929年10月5日),《中共闽西特委通告(第七号)——关于剪刀差问题》(1929年9月3日),《中共闽西特委通告(第十三号)》(1929年11月2日),《中共闽西特委通告(第十四号)》(1929年11月2日),《闽西苏维埃政府布告(第十五号)——关于组织粮食调剂局问题》(1930年6月14日),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合作社纲要》(1932年9月),《福建省委给闽西特委及四军前委信》(1930年1月8日),张鼎丞《在华东局扩大会议上关于土改复查问题的发言》(记录稿,1947年6月26日),绸p拓传达政治局会议》(1955年7月2日,何燕凌记录稿),《中央工作会议简报》(华东组第4号,1962年8月10日上午),等等。书中采用了许多《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的有关资料,但有些毛泽东的谈话资料是《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没有的,如:《毛主席与中央局第一书记的谈话》(1962年7月20日于北京),《毛主席在董老讲话时的插话》(1962年9月25日于刁匕京)。由于篇幅的限制,以上列举的只是《农村变革》征引的部分新资料,有相当部分在过去关于邓子恢研究的论著中没有采用过。(三)《农村变革》中用出了新意的资料有些资料,以往论著曾经多次使用,但是《农村变革》引用这些资料时,却用出了新意,从中阐述出更加丰富的内涵。例如,1956年写的《我的自传》,1986年版、1996年版《邓子恢传》都引用过,但涉及农民问题的内容很少,而《农村变革》充分征引了这份《自传》关于农民问题的言论,甚至以这份《自传》为依据,阐述了邓子恢在某些历史阶段的农村变革理论。再如邓子恢的《上地改革的基本要求与任务》(1947年6月25-26日,《斗争》1947年7月第l期),《邓子恢文集》没有收录这篇文章,1996年版《邓子恢传》对其中相关内容点到一下,但是并未展开论述;而《农村变革》大量引用了这份历史文献,并且作了详尽分析,注明了资料的出处。又如邓子恢《在全国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牡口子恢文集》只收入了这份长篇报告的第四部分,并作了删节,题名改为《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指导原则》;而《农村变革》引用!了这份报告第四部分以外的很多内容,并展开了更加深入的分析。经过比较可以发现,《农村变革》征引了大量《邓子恢文集》和1986年、1996年版《邓子恢传》以及其他同类著作没有用过的资料,向读者提供了相当多的新资料,由此展开新的论证,提出新的观点,这就大大提升了这部著作的学术价值。《农村变革》资料不仅新,而且可信,仅举二例。如邓子恢在《我的自传》说:“我们曾在长江日报上三论退租退押运动……”而《农村变革》经过考证指出:“(邓子恢)记忆有误,实际上是‘五论’。这五篇文章是从1950年3月1日至21日以《长江日报》社论的形式发表,即3月1日《开展退租运动渡过春荒》、3月7日《再论·126·中共党史研究开展减租退租运动》、3月10日《三论减租退租运动》、3月17日《四论减租退租运动》、3月21日《充分运用农民代表会议放手发动减租退租运动》。”作者以可信的资料,证明了邓子恢的回忆有误。又如该书在引用《整风轮训队时事讨论总结报告》时,对这篇报告的时间进行了考证,指出邓子恢这篇报告的时间应为1943年10月。邓子恢在这个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四个自由”的观点。因此确定这个报告的时间,对于确定“四个自由”思想的起源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聊举以上二例,可以说明,《农村变革》中的新资料确凿可信,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有了新的资料,论述时自然就有了新的内容,提出新的观点。例如《农村变革》中对邓子恢1940年主持津浦路东抗日民主政府时制定的“三七分租”、“分半给息”和“废除旧债”等政策,作者没有找到文件的原文,依据《解放日报》的报道进行了叙述和分析,指出,“三七分租”,“坚持以维护农民利益而又不超出合理的范围为原则,得到了中共中央的认同。这项政策在全国实行得比较早,且取得很好的成效,因此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样的论述,使人们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在农村工作中总是进行创造性工作的邓子恢。《农村变革》在论述邓子恢“四个自由”主张时指出,关于“四个自由”(交易自由、租佃自由、借贷自由、雇佣自由或营业自由、买卖自由、借贷自由、雇佣自由)的提出,学术界有两种说法。一说是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东北局给中央的报告最早提出允许“四个自由”;另一说是1948年8月27日、28日邓子恢向中原大学师生作《党的总路线与总政策》的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四大自由”;而1996年版侣口子恢传》又有一说:“四个自由”是1950年至1952年春中南军政委员会通过颁布几个“十大政策”先后提出来的。《农村变革》经过审慎考订指出:实际上,从目前所见到的材料,邓子恢提出“四个自由”可以追溯到1943年10月所作的《整风轮训队时事讨论总结报告》。在这个报告中,邓子恢已经提出了“保护私有财产”和“交易自由”、“租佃自由”、“借贷自由”、“雇佣自由”的主张。作者对邓子恢的“四个自由”主张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认为邓子恢的“四个自由”,不过是对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具体化和在实践中的创新。作者同时还指出,限于史料和现有能力,我们还难以确认邓子恢就是“四个自由”主张的创立者,也难以考证邓子恢的“四个自由”主张与中央人民政府制定相关法律以及与其他各中央局类似政策的发布有着何种相互影响的关系。然而从迄今已经发现的材料不难得出结论,邓子恢是中共党内关于“四个自由”的主张观点最鲜明也最具有代表性的高层人物。这样的论述和观点,都是以前有关邓子恢的论著中所没有的,解决了学术界尚未解决的问题。我们还可以发现,《农村变革》引用了很多新的资料来论述邓子恢对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看法。而邓子恢关于农村政治和经济体制的一系列观点,即使在今天还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例如,在论述邓子恢对高级合作社的思考中谈到,“邓子恢反对政社合一的集体经济体制,主张政社分离,党、政、社各自做好自己的工作,不应把乡政府的行政工作交由合作制经济组织的农业合作社替代”。在论述邓子恢对人民公社的思考中谈到,邓子恢认为“政社合一”、“一大二公”和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一体的人民公社,不适合当时的中国。邓子恢提出:坚持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和强迫命令;要坚持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有些干部“对农民没有感情,打人骂人,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指出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要善于把群众的意见总结起来,反映上去;“农民有创造性,不能挫伤”。邓子恢始终主张给农民一点小自由,他说:“主要的生产关系还是集体所有制,有20%的小自由,就变资本主义呀?政权是我们的,干部是我们的,国家主要的经济是我们的,就发展资本主义呀?把资本主义看得太厉害了”。他还说,农民摘自留地的积极性高一点,为什么不可以呢?这没有危险,这不会发展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比不上资本主义?但也不要过高估计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过高地估计社会主义优越性是完全“左”倾的。“我们国家的远景是要建成社会主义,可是,现在不叫社会主义”。2006年第1期

上一篇:历史类展览中的叙事从史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反思
下一篇:没有了

Top